关于开展汽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公告
全市汽车车主及驾驶人: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许可,并经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登记备案,海宁九方机动车检测站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我市汽车类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1年7月1日起,汽车定期检验可在海宁办理,汽车新车上线检验(免检车除外)仍旧在嘉兴办理;
二、从2011年10月1日起,汽车新车上线检验(除进口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教练车外)可在海宁办理;
三、在用汽车参加定期检验的,车主可以在汽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含有效期当月)的任一日(周日至周五)申请安全技术检验,3轴(含)以上的大型汽车统一安排在每周六检验。申请前,应当将汽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如初次检验的,另请提供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码的拓印膜。
四、在海宁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的汽车(免检车除外)参加新车上线检验的,凭车管所出具的受理凭证办理。
五、检测站工作时间:
8:30—16:30;
地址: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路85号;
联系电话:87412023。
海宁九方机动车检测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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