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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7点30分,海宁市交警大队整治市区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正式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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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09: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绍兴


一天查处非机动车违法130多起

    开到机动车道 电瓶车被罚10元

    本月起至8月整治行动将不间断开展

    ■记者 朱文 陈杰  通讯员 章承杰

    昨天早上7点30分,市交警大队整治市区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正式启幕。据了解,截至昨天下午5点30分,首次整治行动共查获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100多起,电动三轮车闯禁30多起。

现场查处不少交通违法行为

    昨天,市交警大队对火车站广场、工人路、海马路、联合路、南苑路、学林路、城南大道等几个主要路口和路段进行管理,针对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电动三轮车闯禁、行人闯红灯、行人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等五类违法现象,进行重点整治。

    其中,对行人闯红灯、行人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以劝导为主,对其他三类违法现象进行处罚。

    上午9点41分,一辆摩托车由北往南行驶在海昌路非机动车道上,至水月亭路口被交警拦下。执勤交警看见,摩托车行车轨迹扭来扭去,一般情况下,车辆应该在路口慢慢减速,平稳通过,所以该车存在可疑。

    通过警务系统查询后,发现该摩托车为海盐牌照,1997年正式上牌,2008年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已超龄5年。

    驾驶员解释说,家中另一辆车坏了,因为急着出来办事只好开这辆。但交警认为驾驶员的说辞可信度不高。

    交警说,一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长时间不开,零部件可能损坏而无法一下子开动,这辆车还能开说明仍在不间断使用,因此当场对该车进行强制扣留,驾驶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在该路口执行整治任务的交警表示,相比非机动车,行人都比较自觉,能在路口等候绿灯通行。

    “你好,请你下车,电瓶车靠边停。”下午2点40分,在西山路与海昌路路口执勤的交警,连续查到了几起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

    24岁的安徽小伙孙某就是其中之一。他说,车子开到皮革城北区门口,本想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结果后面开上来一辆车,把他逼到了机动车道上,“平时我都很遵守交通规则的。”

    但交警对孙某说,遇到这样的情况,他可以在路口稍作等候,再转入非机动车道,毕竟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受了批评教育,孙某的态度也很诚恳,表示下次定会遵守。不过,毕竟违法了,交警当场对孙某罚款10元。

3月到8月整治行动不间断

    “此次整治行动是全省统一行动,昨天是整治行动的第一天,从今年3月到8月,这样的整治行动将不间断开展。”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顾建飞表示,此次整治的目的在于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的道路氛围。此外,还希望通过整治行动,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开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

    整治期间,交警大队会像查酒驾一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力营造严管氛围。

去年机动车超速和非机动车违法最突出

    去年,机动车超速现象和非机动车违法现象,在我市交通违法行为中较为突出。

    交警大队统计数据显示,许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超速引起的。超速多的时候,一个月能达到10000多起,而最少的一个月也有6000多起。

    此外,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开在机动车道上等违法行为也屡见不鲜,这给道路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在此次整治行动中,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也是重点管理内容。

    今年1月,在盐官镇就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汪女士开着电动车,逆向行驶在01省道盐官段一家包装厂附近,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了碰撞。

    虽然人都没事,可自行车的前把手、前叉以及后轮均“挂彩”。由于汪女士违法在先,这一撞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由汪女士承担。

    只是,这辆自行车价格不菲,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了1万元以上,大出汪女士所料。

    交警想通过这起案例说明,非机动车车主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车小不会造成多严重的事故。其实,有时意外太突然,连车主都没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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