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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小时就闹离婚 登记处工作人员感叹“像电视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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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22: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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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小时就闹离婚

    登记处工作人员感叹“像电视剧一样”

    ■记者 贺洁靓

    婚姻大事要慎重。3月13日上午,我市一对男女却上演了一场结婚闹剧:两人开开心心到市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谁知,前后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又再度上门要离婚。

    “第一次遇到,像电视剧一样。”这个突发情况,让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都目瞪口呆。

甜蜜蜜结婚,一个小时后要离

    13日上午8点多,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中年男女,他们是当天第一对来登记的。

    女方穿着比较时尚,看上去很高兴,她笑呵呵地挨个给每位工作人员发喜糖。

    手续办理得十分顺利,登记员按规定让他俩看了婚姻权利与义务的宣传单。最终两人领得结婚证,开开心心地离开了婚姻登记处,到楼下进行婚检。

    谁知,刚登记的高兴劲还没过去,1个小时后,这对新人又折回来了,这次却是要求离婚。“双方都不是冲动的年轻人了,这样的情况真是非常少见。”登记员再次接待了他们。

    这一次,女方显得非常生气,她利索地把结婚证、户口簿摆在桌上,“可以开始办了吧?” 男方在一旁没有说话。

    按照规定,结婚当天不能立即办理离婚手续。对于这对“闪离”者,登记员忍不住插话:“婚姻不是儿戏,你们不能如此草率。”

    随后,登记员把他们领到负责婚姻调解的“海洲老舅妈”那里做思想工作。

为赌气结婚,又为男方“不买房”离婚

    这天是“老舅妈”谢阿姨值班。

    “是什么事要离婚啊?”谢阿姨问。

    几分钟下来,在断断续续的回答中,谢阿姨了解了双方的问题所在。

    女方是本地人,30多岁,离异。男方是外地人,40多岁。两人在外地打工时认识,渐渐互生爱慕之心,2个月前,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这次,女方把男方带回海宁让自己父母见一见。谁知,女方的妈妈不乐意这门婚事,还说:“如果你们结婚,就别进这个家门。”

    跟父母闹别扭后,女方问男方:“要是我被赶出来,你说怎么办?”男方说:“那我给你买房。”女方告诉谢阿姨,这次过来登记结婚,就是想跟母亲赌气。

    可当两人领了结婚证,女方再次问男方:“什么时候买房?”男方却说:“没钱。”

    顿时,女方深感受骗,气愤的她马上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对此,男方显得较为平静,不愿意多说什么,只说她要离那就离,不过,又忍不住埋怨了一句:“她就像小孩子一样。”

    “你们对待婚姻的态度还是太草率,既然结婚了就是合法夫妻,两个人要冷静,好好生活下去,今后努力买房。”谢阿姨劝道。

    不过,女方态度依然很坚决:“我怕母亲知道我结婚了,会很生气,还是离婚吧。”

    “闪婚”两字不稀奇,遇到这种难题,谢阿姨只好找了个借口进行拖延,希望给当事双方一段理性考虑的时间。

    随后,女方一脸不高兴地走出调解室,又回头问:“那半个月后,可以离吗?”

    “海洲老舅妈”有话说

    和离婚一样,结婚也要慎重,不能为赌气而结。婚姻不能拿来当儿戏,幸福的婚姻要有感情基础,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上。因此,不能凭一时的冲动就作出草率决定。这几年,“闪婚闪离”现象明显增多。有些小两口结婚仅一年,就因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离婚。“缺乏忍让和宽容,成为这些人群离婚的主要原因。”“老舅妈”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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