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楼主: 颓废猎人

5月4号永福村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死者家属把肇事者家里的东西全部砸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11 10: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沉默不说 发表于 2013-5-8 10:40
看来发帖人对此事只是道听途说的一面之词或已是一叶障目了,因为他连最基本的要素【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 ...

就算你说的都是对的.但是撞人非故意的.你们打砸是有准备的.肇事方家属千错万错你们也可以通过法律去解决呀.你们仗着有钱有势带人去打砸就就是犯罪.如果出交通事故谈不好就这样去打砸的话那么还需要法律吗???
我也相信许村派出所会公平的处理这件事的.也一定会让打砸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13-5-11 11: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我也是许村人.也不认识他们双方.但我觉得说一千道一万.带人上门打砸就是严重错误的行为.如果站在公平的立场,带人肆意打砸根本就站不住脚,即使产生民事纠纷,也应该通过正规途径去解决,而不是打击报复,甚至是一人要钱,全家遭殃。“在打砸过程中,造成农户的门窗、家具、炊具、电器等受到不同程度损毁。(小强热线有看到)
  都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下,更是要将普法、依法、法治的观念树立于心。
  虽说死者家属痛苦,但是肇事方家属也很无辜,这种靠暴力解决问题的固化思维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发表于 2013-5-11 14: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沉默不说 发表于 2013-5-9 19:06
嘴上说说怎么了 又不会灵验也不会少块肉对吧 这可不就是出口气的东西么

{:soso_e141:}唧唧歪歪个毛,有本事做,还没本事让人说呀,!嘴巴长在我们身上,管你屁个事呀,那么激动!
发表于 2013-5-13 14: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1_5:}令人发指.交通事故,在协商无故情况下,自有交警部门处理,纠结一批人,做出如此行为后,还能在电视上振振有词,社会悲哀.难道这种行为还没触犯法律吗?
如果这样的事也能由着来,还要法制部门干什么?
发表于 2013-5-15 08: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绍兴
谁有这个事的最新消息
透露下
发表于 2013-5-18 10: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绍兴
三个拘留.五个取保.另外再抓.
发表于 2013-5-19 15: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有知道再新消息的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江连杭网 ( 浙ICP备2023025023号 )

GMT+8, 2024-5-5 06:32 , Processed in 0.07518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