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3020|回复: 1

17岁男孩和13岁女孩“自愿”发生关系男孩被判强奸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8 12: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家长注意了:伢儿早恋也有法律底线——
男孩17岁,有个“小女朋友”,13岁。
他因和她发生关系,昨天被江干法院判定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法院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他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接触女友。
因涉及未成年人以及考虑到案件本身的性质,法院对案件不公开审理。
发表于 2013-5-8 15: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13岁??
真当是罪过啊。。。老话叫做。毛啊没长齐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江连杭网 ( 浙ICP备2023025023号 )

GMT+8, 2024-5-12 05:47 , Processed in 0.07722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