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供地方式
海土字(2013)057号 海宁市许村镇景树股份经济合作社 许村镇景树村综合服务中心1# 许村镇景树村 0.2173 公共服务 2.3 84.2% 4.3% 集体使用
海土字(2013)058号 海宁市许村镇景树股份经济合作社 许村镇景树村综合服务中心2# 许村镇景树村 0.1719 公共服务 2.3 84.2% 4.3% 集体使用
海土字(2013)059号 海宁市许村镇景树股份经济合作社 许村镇景树村综合服务中心3# 许村镇景树村 0.2217 公共服务 2.3 84.2% 4.3% 集体使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钱先生庄先生
电话:8722617387241220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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