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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桥镇一名原是工伤受害者却因阻碍公务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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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0: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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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李彩霞
  
  本报讯  在拘留所的高墙内,一名中年女子低头不语,原本自己是一名工伤受害者,但是在跟老板进行赔偿协商时,该女子太不冷静,对民警出口辱骂、口吐唾沫,并将3名民警手部抓伤。她因妨碍执行公务被市公安局治安拘留7天。
  女子在为几天前自己无知的举动懊悔不已,想着自己家人在外面牵挂操心,子女惴惴不安,不禁发出长长的叹息声。
  近日,斜桥派出所几名民警正在为杨某工伤纠纷一案做调解工作,由于该女子要求赔偿的金额与企业老板的心里价位相差较大,于是,她就在老板的办公室大吵大闹,损坏办公室的窗玻璃和茶几,并和老板推搡。在民警调解过程中,该女子对民警口出恶言、口吐唾沫,并且一人躺在老板办公室地上。当民警宣布对其进行强制传唤时,女子情绪十分激动,对上前的几个民警用脚猛踢,并咬伤民警的手臂。
  事后,医生证实两名民警手臂部均被抓伤,一人腿部有淤青。原本这名女子受了工伤有理在先,但是由于处事不当反倒成了违法者,这也是民警不愿意看到的。希望女子在对自己行为进行反省后,能够理性处事,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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