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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财会〔201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珠算等级考试本年度内暂不进行。
二、考试类别:2013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的,按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5〕3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2013年7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的,按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规定及我省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一)2013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的考试类别及条件:
1、单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生需持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即: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学历证书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2年内有效。考生在网上报名交费之日必须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2、双科:《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已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的考生可以只报考双科;未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的考生也可以报考双科,但须在双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3、三科:《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除上述二种情况外,考生可以参加《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
4、《会计电算化》专场。
为便于已取得《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双科合格成绩单的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单独设置《会计电算化》专场供考生报考。
(二)2013年7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的考生除《会计电算化》专场外,一律实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各科成绩须同时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证书并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点设置
嘉兴市共设一个考点:嘉兴市财税教育管理中心(嘉兴市禾兴南路880号,原嘉兴市财政税务干部学校)。
四、报名条件
(一)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执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并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二)在浙江省(宁波市除外)范围内,考生可异地报名参加本市考试。但从综合因素考虑出发,建议考生尽可能遵循就近原则,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报考。除在浙江省内有工作单位或有暂住证、居住证的外省人员外,其他外省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五、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浙江省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按要求进行报名、交费、选择考场、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份安排1次报名,次月起的一个季度内安排考试。2013年度首次报名时间为3月10-20日,考试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在2013年度内,每位考生最多可以报考2次。
(三)考生报名实行实名报名承诺制度。考生通过报名流程,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填报错误,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修改申请表,前往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指定报名信息修改受理点提交修改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为报名当月1-20日的工作时间(首次报名信息修改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25日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上述信息修改申请。考生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即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产生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两科考试合计12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考生可以连续进入下一科考试,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
七、考试题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二)《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三)《会计电算化》的考试题型分理论和实务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
八、考场安排
具体考试场次由嘉兴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在系统中设置、分配,考生可根据考场安排自主选择考场以及考试日期,选定后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缺考的,不退考试费用。
九、考试收费
(一)无纸化考试考务费,暂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每科目35元;《会计电算化》科目40元,考生报名时在网上交纳。考务费交纳后(除多交外)不予退回。
(二)收费方式采用网上交费方式,交费后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需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参加考试当天开考前到考点领取。过期不再提供。
十、考试辅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全面系统了解掌握无纸化考试内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北大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考试大纲编写了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考生可在报名时自主选择,确定是否需要订购相关辅导教材。考试教材均使用快递送达的方式。
十一、考试成绩
考生可在考试完成7个工作日后,登录浙江省会计考试网查询成绩。各科目合格成绩,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考生应在成绩有效期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作废。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下载打印“合格证书”。
十二、其他事项
(一)证件问题: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经读卡验证程序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请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及时办理。修改过考生信息的考生请在所选考试场次开考前5日内自行下载打印信息更正后的准考证。
(二)海宁市信息修改受理点及相关咨询电话:海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咨询电话87292019、87292039。
海宁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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