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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日记] 付了中介10万元定金 交房日期到了 房东却说根本没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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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22: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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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珊烨  通讯员 海薇

    本报讯  买房时竟然没看房,而是直接签订了购房合同,等过户日期到了才发现问题重重,最终与房东闹上了法庭,黄某夫妇因为这事儿闹了不少心。好在,经法院调解,夫妇俩与房东终于达成一致,这块心底的大石终于落了地。

    黄某夫妇都是海宁人。2012年9月,两人准备给长辈买房,来到中介看起了房子。由于时间比较仓促,两人在没有看房的前提下,便与委托代理人直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约定将涉案房屋于去年11月11日前转让给黄某夫妇。翌日,双方就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交房期限到后,问题来了——房东没有腾房。

    “我根本就没有卖房子。”房东林某说道。

    双方僵持不下,2012年12月14日,黄某夫妇将林某告上法庭,请求交房。

    “我只有一套房子,怎么可能会卖,房产交易中所发生的一切我都不知情,请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林某在庭审中答辩。

    如果林某所言属实,那又是谁在卖林某的房子呢?

    据悉,林某之前为帮朋友筹措资金,曾向第三方借过一笔100万元的借款。可债务到期后,林某未能按期偿还。第三方为实现债权,与林某沟通协调后,便与林某签订了一份公证书,由林某委托该第三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等事宜。

    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与黄某夫妇交涉的一直是委托代理人。

    “我们把10万元的购房定金付给了中介,顺利拿到房屋后会付清余款。”黄某夫妇告诉法官。

    “如果购房款能够抵免我的借款,我愿意调解。”林某在法庭上表态。

    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林某将房屋腾空并交给黄某夫妇。

    法官提醒:

    买房可是一件大事,因此在买房前一定要实地看房,了解房源情况,比如房东卖房原因等,还要明确房屋权属,是否有抵押、查封等情况,若房屋的权属尚有争议,应慎重选择,以免耽误交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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