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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户私“借”电表摊上了麻烦事 半月违规用电7000度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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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09: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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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黄丹凤 徐志萍  记者 徐丽佳

    本报讯  家住周王庙镇新建村的何先生出于善意,将家中的三相照明电表“借”给了河道疏浚承包人临时使用,可他做梦也没料到,电表仅仅“出借”半个月却让自己摊上了麻烦事。最近,他为收到一张高价低接违规用电的“违约用电处理通知单”而懊恼不已。

    近日,盐官供电营业所稽查人员在营销稽查中发现,何先生家平时每月100度左右的用电量,但在1月份却一下就飙升至了7000余度。经稽查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去年12月,河道疏浚承包人找到何先生,说河道疏浚申请临时接电太麻烦,想借用何先生家的三相电源。爽快的何先生没多想就应承了下来。半月后,河道疏浚结束,老板如约结清了电费。

    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何先生这一行为属于高价低接违规用电,需承担6千余元的电量电费差价和2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不仅如此,自去年7月实行阶梯电价后,每户每年第一阶段基础电量为4800度。而“借”电表所“花”掉了7000余度电量,已远远超出每一阶段的基础电量,何先生家今年余下日子的用电,每度将多耗费0.3元的加价费。

    最后,何先生通过当地政府与河道疏浚的承包人多次交涉,总算让承包人补上了电费差价和违约金。同时供电部门通过电费退补流程退回了基础电量,何先生才挽回了经济损失。

    对此,供电部门提醒广大用户,在电网设备和用户设备处擅自乱接搭线,私自改变用电性质,不但违法违规,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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