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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垃圾站房的“生命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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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8: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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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市上下正在积极推进“三改一拆”行动,不过,在海宁长安镇,当地政府整治村容村貌,拆掉了原有违法建筑,新建垃圾中转房,结果,新垃圾房再次成为了违章建筑,建在了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桥下,今天上午,路政执法人员叫停了施工。

  杭浦高速公路绕城东枢纽,位于海宁市长安镇红色村,在这个村子里,人多地少。在杭浦高速建设前,村里就把垃圾房建在现在的公路用地内。杭浦高速公路自2008年通车以来,这垃圾房就成了杭浦路政中队队员们心里的定时炸弹,要知道,这个村一天4、5吨的垃圾需要在这个垃圾房进行中转。几年来,路政人员多次走访村、镇等相关部门,希望将垃圾房迁出公路用地,由于多重原因,都未能实现。

  随着浙江省“四边三化”行动和公路边“三改一拆”行动的开展,中队痛定思痛,决心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解决。通过多方的联系,海宁长安镇也决定将垃圾房进行拆除,移出公路用地,重新选址进行建造。

  2013年7月1日,杭浦路政中队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绕城东枢纽下沙至浦东方向匝道边建筑控制区内正在平整土地。经过询问,垃圾房的新址选在了这里。经过路政员测量,欲新建垃圾房最近点距离隔离栅只有1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垃圾房建起来属于违法建筑物。

  “要在垃圾房没有建起来之前将位置进行重新进行选定。”中队长杨波这样想着。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边“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他带着队员再次来到红色村村委。村支书也是与路政员多次打交道了,直说这个村实在是拿不出别的地来造这个垃圾中转站了,而且造到这个位置,也是协调了许多村民,也是经过镇里准许的,希望能特事特办。路政员又来到长安镇,镇相关人员也是希望能在该位置上进行建造。它若存在就是违法建筑,怎么能准许其建造起来!路政员要求首先停止在该处进行建造,然后再重新选址,移出建筑控制区进行建造。

  7月2日,杭浦路政中队路政员在巡查中发现,昨天停工的建垃圾房处,施工人员已经在进行地基开挖施工。在告知施工方不得进行施工的同时,路政员又联系村、镇相关部门,都未能给准确答复。

  当天下午,中队向现场施工包工头发放《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3日内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包工头不配合调查,逃避回答现场执法人员的询问,不但拒绝接收,接下来的几日,施工人员看到路政执法员来了,笑着说“停掉停掉”便停止施工,路政员一走,又开工了。7月14日,垃圾房的墙已偷偷建成1米多高,再过10天,垃圾房就要建成了。

  截止目前为止,现场处于停工状态,镇政府表示将重新规划。( 来源: 中国公路网 作者:钱月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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