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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不足一半额外补偿款就“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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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7: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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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朱筠  通讯员 海薇

    本报讯  明明答应了死者家属,给予额外补偿14.5万元,可是付了6.5万元之后,人却不见了踪影。直到法院案件审理结束,俞某都没有出现在法庭上。

    俞某是搞个体运输的,挂靠在杭州某物流公司。今年6月5日,他驾驶挂靠公司所有的货车在长安镇(高新区)某路口与王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随后车辆失控冲入道路旁的隔离花坛,将正在花坛内除草的黄某撞伤。最终,黄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经交警认定,俞某、王某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黄某不负责任。

    在调解协议书上,俞某答应额外补偿死者家属14.5万元,然而他付了6.5万元之后,却迟迟没付余款。

    无奈之下,黄某的家属将俞某和杭州某物流公司,王某和王某所在的运输公司,以及两家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各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9万余元,被告俞某再继续支付补偿款8万元。

    然而,俞某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就“消失”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俞某与死者家属在诉讼前签订的额外补偿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因此,俞某应继续支付原告额外人道主义补偿款8万元。

    律师点评:虽然判决那天俞某人没出现,但在判决生效后,他如果仍拒不支付赔偿款,原告可根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表于 2013-10-17 09: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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