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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鸡汤] 6大心理因素易致自杀 预防自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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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17: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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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社会的发生和越来越大的社会竞争,很多人都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如感情、家庭、经济、人际等等。这导致了很多人都出现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也导致了自杀行为的不断发生,那么应该如何去预防自杀行为的发生呢?下面就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自杀在瞬间产生基础却在长期积累

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我国平均每年自杀死亡人数为28.7万人。在抑郁症患者中,5成以上在春季有自杀倾向。

据介绍说,自杀行为发生是在瞬间,但其行为产生的基础往往是长期积累而成的。面对同样的挫折、困难,有人能应付自如,有人却走上自杀道路,这与个人的心理素质特别是挫折承受能力密切相关。

青少年和妇女是高危人群

专家还表示,两类人群是自杀的高危人群:一类是应对挫折的“心理抗压能力”较低的青少年,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对于各类挑战和压力还不能充分适应,且容易受到感情的困扰;第二类是处于更年期的妇女,由于内分泌系统的改变导致焦虑、抑郁等不舒服的身体反应。

据介绍,自杀的主要内在因素有生理因素、遗传因素和精神疾病因素。

首先是生理因素。绝大多数大学生正处于生物医学所划定的“青春期危机”时期,各种激素大量分泌,对心理状态也产生巨大影响。导致心理不平衡、冲动性高亢,容易发生自杀行为。其次,是遗传因素。人体大脑中的血管紧张素不足,则自制能力下降,容易引起偏激行为。而血管紧张素是由某种基因直接产生的。第三,是精神疾病因素,和自杀最直接的精神疾病就是抑郁症和精神分裂。

从现实情况分析,自杀起码有如下一些心理因素:

1、厌世感

怀才不通,忍辱负重,屈服于外界压力,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又无力抗争,自感“低人一等”,失去学习成生活乐趣,把自己看成“多余的人”,为度日如年而自杀。

2、极乐感

择偶受干扰,不能爱自己所爱,或婚后婚烟不美满,或第三者涉足家庭,为与第三者共同实现“生不能成夫妻,死同穴”的“极乐世界”而自杀。
3、罪孽感

平时作恶多端,横行乡里,罪行累累,深知法网恢恢,罪责难逃。为了逃脱惩罚畏罪而自杀。

4、冲动感

在家庭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兄弟之间、叔伯之间,或在工作单位同志之间和社会的邻里之间,由于争吵怒气难消,尤其自感“吃亏”,“气不过”,由于一时感情冲动丧失理智而自杀。

5、失落感

自尊心人人皆有,尤其对于一向“广播有声,报纸有名”的名人,倘若屡遭挫折,名落孙山,容易自认为“无颜见江东父老”,极端的自尊心也可能驱使他自杀。

6、从众感

一些平日称兄道弟,讲“江湖义气”的青少年团伙,一旦为者产生邪念,其他成员极易言听计从,盲目从众而自杀。

为了预防青少年自杀,要注意的以下几点:

重视家庭的健全。国外研究资料表明,家庭有时是罪魁祸首同时又是牺牲品,大约百分之五十的自杀是因为家庭破裂。即使是完整无缺的家庭,当生活变得杂乱无章的缺乏交流时,它应有的功能也将消失殆尽,同时父母有自杀行为,子女自杀的可能性也大增加。事实上,体验过家庭成员自杀行为的青少年,其自杀的可能性将是同龄人的九倍。

教师应具有发现青少年异常行为的敏感性。根据众家之言,能首先发现青少年有异常行为的往往是教师因为在与学生的日常交往过程中,教师不仅有识别不良行为的能力,并且有中断这种行为的绝好机会。

建立咨询协作小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有条件的话,以社区为单位或以每一个居住区组成一支由校长、任课教师、心理学家、医务售货员以及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咨询协作小组。负责对有麻烦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以维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把自杀意念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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