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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朋友圈“圈”出路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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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1: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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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海宁公路部门巧妙利用微信朋友圈中的一组微信图片,成功查处一起车辆损毁公路路产案件,追回路产赔偿款3000余元。

当天中午,市路政盐官中队执法人员午休时在手机微信朋友圈发现,有人通过微信上传一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照片中一辆自卸车与大货车相撞,造成公路防撞栏板等安全设施损坏。出于路政管理职责,执法人员敏感的发现这是一起公路路产案件,于是立即与该微信人联系。该微信人称,上午08时30分左右,他前往海宁许村镇前进村附近时,看见有交警在路面上维护交通,前方路段两车相撞,货车上的一卷钢卷正好从车上滚落,造成事故中的货车车头和公路旁的防撞栏板及路面严重受损。

下午,路政人员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管辖的许村交警中队了解情况,交警中队调阅了事故档案,经确认微信情况属实。于是,路政执法人员立即通知负事故全责的自卸车车主岳某,来事故现场勘查确认。当到达现场后,由于两辆事故车都已被交警施移至停车场,这时岳某对执法人员指出,他对事故中损坏的公路设施和路面损坏情况产生了疑问,认为路政执法人员当时不在现场,没有取证,无法确认路产损坏情况。当执法人员将当时事故照片拿给岳某看时,他吃了一惊:“我出事故时,你们又不在现场,你们怎么会这么快就把我查到了,而且对损坏情况调查得这么清楚,还有照片为证,真厉害呀!”

最终,岳某缴纳路产赔偿款3040元。由此,一起由朋友圈引发的路产赔偿案件被及时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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