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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在长安镇一医院掉落一枚金戒指,监控帮忙寻找捡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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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1 16: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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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曦灏  通讯员 陈清平 滕飞

    本报讯  近日,周女士在长安镇(高新区)一医院的柜台上支付医疗费,手上的金戒指掉落在地。周女士赶紧寻找,可怎么也找不到了。

    通过医院的监控设备,周女士发现,掉落金戒指的时间段,有一名男子靠近过付款窗口。周女士认为是该男子捡走了金戒指,但男子坚决不承认,周女士只好报警。

    民警赶到事发现场,通过了解,男子姓陈,贵州人。民警查看了医院5楼的监控视频,虽然看到陈某有蹲下身捡东西的动作,但不能清晰看到捡拾物品为金戒指。

    在民警面前,陈某咬定:“我2元零钱掉地上,没有见到戒指,你们不能冤枉我!”

    “一定是你捡的,因为没有其他人靠近过。”周女士情绪有些激动。

    面对不清晰的监控视频,民警请来长安派出所的监控员金丹怡。这名监控员有过人的监控视频识别本领。监控员重复调看了2次监控视频后,认定陈某在说谎。

    监控员指出了监控视频中的两大疑点,其一,陈某在捡拾物品时,弯腰3次,如果是捡拾2元零钱,弯腰两次足矣;其二,在陈某的捡拾地点,地面上有一个小黑点,当陈某完成捡拾后,小黑点不见了,如是2元零钱,显示为黑点并不正常。

    听完监控员的话,陈某不说话了。

    与此同时,医院内的一位护士也指认陈某的确是弯了3次腰,捡起的东西包括2枚硬币和1枚金戒指,“那个金戒指上,还绑了红色的绳子。”

    面对视频证据和人证,陈某慌了神,当即解释了事情原委。

    原来陈某的确捡到了1枚金戒指,为避免成为嫌疑人,他把金戒指通过医院5楼的窗口扔到了楼下的草丛里。

    找到了金戒指,周女士心情大好,表示不再追究陈某的法律责任。不过,警方提醒,捡到他人钱财如果不归还,会触犯法律,这可不是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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