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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三月第三周的星期三,是市人民法院的“法庭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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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4 11: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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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锋  通讯员 海薇

    本报讯  昨日是市人民法院第二届“法庭开放日”,社区居民、新居民、村干部、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分别走进长安法庭、袁花法庭以及盐官法庭,参观并旁听案件审理。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和长安镇人民调解员来到长安法庭,参观并现场旁听庭审;在袁花法庭,来自海宁市第二中学的20多名学生在参观法庭的同时,还收到了市人民法院编撰的《少年审判案例选》;盐官法庭邀请了盐官镇社区、村干部以及新居民参观,并开展以“遵守交通规则,远离交通事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每年三月第三周的星期三,是市人民法院的“法庭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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