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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爸爸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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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17: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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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晚报驻海宁记者 陈强

  通讯员 海薇 海飞

  

  本报讯 外来打工者拖儿带女来到异乡生活,工作一忙,往往无暇照顾孩子,孩子只能独自留在家中。有不法分子利用孩子单纯、无戒备心的心理,冒充他们家长的同事或朋友,在孩子独自在家时上门盗取钱财。

  河南人阿福就用这样的方式先后窜至海宁市许村、长安等地,哄骗未成年人,到其家中疯狂盗取财物。昨天,海宁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阿福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孩子独自在家,别给陌生人开门。法官提醒,家长平时应多多教育孩子增强辨别能力,注意防骗。

  

  “慈眉善目”上门行窃

  阿福现年38岁,河南省固始县人,小学文化。2008年,他就因盗窃罪被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9年3月刑满释放。2010年11月,他又被海宁法院判刑,去年2月刑满释放。此次作案之前,他已“两进宫”,但他没有吸取教训。

  去年6月的一天,阿福从海宁市许村镇的一个村子里经过,当发现有几名年幼的孩子在门前玩耍而屋里没有一个大人时,阿福“灵机一动”,他觉得找到了发财的机会。

  阿福先是来到这几个孩子跟前,满脸笑容地对他们说:“我是你爸爸的同事,他有点事不能回来,让我来帮他拿工资单,你知不知道在哪里?”毫无戒备的孩子,面对这么一个“慈眉善目”的叔叔,显得格外热情,便把阿福带进自家屋里,翻箱倒柜地找家长的工资单,在此期间,阿福趁机窃取了一些钱财。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阿福又用同样的方式实施了第二次、第三次。作案期间,也有一些警惕性较高的孩子,对阿福的身份有所怀疑。阿福就当着孩子的面,假装与家长通电话,最终骗取了孩子的信任。

  据调查,去年6月至11月,阿福先后窜至海宁许村、长安的多个村子,以同一手段哄骗未满16周岁的孩子,到其租房内,窃得27900元、利群牌香烟1条、黄金项链3条、黄金耳环1对,共计价值44868元。此外,阿福还从一位老奶奶那里骗取了铂金戒指1枚、铂金项链1条,共计价值5070元。

  

  加强孩子防骗教育

  阿福的不法行为进入警方的视线后,他很快被擒。今年1月,阿福被依法逮捕;7月11日,被海宁市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昨天,海宁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宣判,认为阿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公民私有财物,价值49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未成年人年龄小,思想单纯,辨别能力不强,如果家长不在身边,很容易上当受骗。据了解,今年下半年,海宁警方曾做过一次试验:让数名警察在幼儿园放学期间,穿便装来到幼儿园,自称孩子家长的朋友,并以家长工作忙委托他们接孩子为由,送孩子回家。数名读幼儿园小班的孩子,都信以为真,准备和陌生的叔叔或阿姨“一起回家”。

  海宁司法界有关人士提醒,对于年幼的孩子,最好不要让他们在家独处;同时,要有意识地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教育,以免上当受骗。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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